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学校“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带头执行警示约谈、廉政谈话、督促检查、工作报告、述职述廉等相关制度。(责任人:全体校领导;协助单位:纪委、党政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2.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厘清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边界,明确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职责。(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纪委;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召开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单位:纪委、党政办公室;完成时限:4月底前)
4.每学期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每学期党委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完成时限:全年)
5.组织开展好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责任单位:纪委;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抓好《东北农业大学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牵头单位:纪委、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7.加大对纪委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能的支持力度,主动配合纪委各项工作的开展。(责任人:全体校领导;协助单位: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二、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8.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教育。将《准则》和《条例》学习教育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并统筹推进,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校园网主页开设《准则》和《条例》学习教育专栏,开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系列访谈;(责任单位:宣传部;完成时限:1月底前)
(2)组织召开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对《准则》和《条例》进行集中学习;(责任单位:宣传部;完成时限:3月底前)
(3)以《准则》和《条例》为主要内容,组织举办“反腐倡廉大讲堂”;(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各党委(总支)、党支部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党课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组织部;协助单位:各党委、总支;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组织全校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牵头单位:纪委;责任单位:各党委、总支;完成时限:10月底前)
(6)组织开展学习《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活动;(责任单位:纪委;协助单位:各党委、总支;完成时限:11月底前)
(7)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以《准则》和《条例》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推荐工作。(责任单位:纪委;协助单位:各党委、总支;完成时限:6月底前)
9.加强对维护党章、遵守党纪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和省委、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责任单位:纪委;协助单位:组织部;完成时限:全年)
10.严格遵守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宣传思想工作,严格落实各类论坛、报告、交流、会议及学术讲座等审批制度,深入开展“四进四信”活动,进一步严明教师课堂讲授纪律。(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完成时限:全年)
三、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1.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进一步完善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2.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严格控制全校性工作会议数量和学校文件数量,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的监管,适时启动公车改革。(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完成时限:全年)
13.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现场办公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主动为基层和师生解决实际问题。(责任单位:组织部、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完成时限:全年)
14.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认真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健全完善“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责任单位:组织部;完成时限:全年)
15.组织开展机关作风问题专项调研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举措办法。(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协助单位: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前)
16.坚持不懈反对“四风”,盯紧重要时间节点,看住“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和线索处置,从严查处公款吃喝送礼、借婚丧喜庆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完成时限:全年)
17.健全完善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其议事规则,严格学术委员选拔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术权力运行。(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完成时限:6月底前)
18.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抓好《东北农业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贯彻执行。(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完成时限:全年)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9.组织开展MBA教育专项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按时报省学位办。(责任单位:研究生院;协助单位:经济管理学院;完成时限:3月底前)
20.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对学校收费、代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审批收费标准的收费,重点治理乱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按时报省高校纪工委。(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计划财务处;责任单位: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等;完成时限:6月底前)
21.组织开展招生工作自查自纠,对有偿招生、虚假招生宣传、超计划招生和委托中介人员招生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中心;完成时限:9月底前)
22.深入开展对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大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完成时限:全年)
五、深入推进省委巡视整改
23.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落实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对正在推进落实的问题,切实按照《整改台账》确定的整改举措及完成时限,加快推进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24.按时完成省委专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线索办理情况按时报省高校纪工委。(责任单位:纪委;完成时限:5月底前)
六、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25.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违纪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违纪违法案件的责任追究。完善落实案件通报制度。(责任单位:纪委;完成时限:全年)
26.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定期报告、立案案件上报审核、处分情况征求意见等各项规定。(责任单位:纪委;完成时限:全年)
27.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领域的监督和制约。修订完善学校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结合制度执行情况,选择1~2个廉政风险点,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推进源头治理。(责任单位:纪委;完成时限:全年)
28.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决不允许和5个一律”的要求,确保学校第六轮处级领导干部竞聘工作的风清气正。(责任单位:纪委;完成时限:竞聘调整期间)
29. 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网络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好廉政提示短信平台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协助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党政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30.推进落实《东北农业大学特邀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完成特邀纪检监察员遴选聘任工作,发挥好特邀纪检监察员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完成时限:全年)
31.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在分党委、总支及支部设立纪律检查委员,明确纪律检查委员职责。(责任单位:组织部;协助单位:纪委;完成时限:6月底前)
32.组织开展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和纪委书记兼职情况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按时报省高校纪工委。(责任单位:纪委、党政办公室;完成时限:4月底前)
33.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责任单位:纪委;完成时限:全年)
(东农党发〔2016〕15号文件,2016年4月15日印发)